居住圣盖博市的华裔徐女士上周六(23日)带著爱犬「Dotti」,到天普市Home Town Buffet吃早餐,将Dotti单独留在车上。11时她步出餐厅,在停车场碰到一名白人中年男子,指责她不该将狗留在车上,徐女士解释有为狗狗开窗流通空气,孰料引发男子不满,上前就挥四、五记重拳,造成徐女士上门牙断裂、下排牙齿移位、左脸颊瘀肿。男子开车打算逃逸时,徐女士在车尾拦阻,男子还两度试图衝撞。
男子逃离现场前,徐女士记下车号,并拨911报警,停车场有一对西裔母女目击过程,愿意当目击证人。但十分钟后到场处理的员警,听完徐女士叙述,却表示徐女不该将狗留在车上,更不该不顾生命安全挡在男子车后,徐女要求警察追捕男子,警察未理会,让受伤的徐女士一头雾水,最后她无奈要求至少要作报案纪录。
离开现场,许女士就医治疗,取得验伤证明,第三天在先生陪同下,前往洛县警局天普分局查报案纪录,结果发现当天到场警员,并未作纪录。她又补作报案纪录,但发现徐女士记的车号不完整,缺了车牌最前面一位数字。警察表示,车号资料不全很难追查,但与徐女士再接触,作进一步调查。
本报向天普分警局查询此案,执勤警官表示,该案正由警探侦办中。
徐女士表示,由于养的三岁吉娃娃犬非常黏她,必须带著出门,狗不能带进餐馆,不得已才留车上,但特别留右边车窗缝,那名男子站在她车子左边,她解释时,不知男子未看到她留的车窗缝,或没听到她解释,却万万没想到男子会不分青红皂白,上前挥拳殴打她。
据徐女士描述,这名男子高约五迟八吋,中等体型,留鬍子,穿著整齐的短袖有领衬衫、休閒裤。
过程中,徐女士招架不住男子拳击,频频呼救、连连挨打,男子在她左脸颊挥打四拳、右脸颊打一拳后,才罢手。徐女士扬言报警,男子立刻拔腿想逃,离去前还以F字眼咒骂华人,并大声咆哮:「Go Back to China」。
洛县警察局警官李明成指出,未使用致命武器,徒手打人是轻罪,但若导致受害人严重受伤,也可能会判重罪。李明成提醒,饲主带爱犬出门,将狗单独留在车上,虽不构成犯法,但若导致狗在车内受伤或死亡,仍会受到法律裁罚,最好不要将狗单独留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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