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王先生有一条养了两年多的德国牧羊犬,在今年正月走失。昨天上午,王先生在苏孟狗交易市场发现,自己这条爱犬,正被市民钱女士牵来出售。围绕这条狗的归属等相关事宜,双方闹到了派出所。 王先生说,这条德国牧羊犬叫“黑仔”,尚是幼犬时他就开始驯养。养了9个月后,在两年前,住在旧飞机场一带某别墅区的表哥向他提出,想要一条好狗看家,他就将“黑仔”寄养在表哥家。可今年正月里的一天,“黑仔”被放出门后就再没有回来。 他们相信,如果抱走“黑仔”的人不是为了自己养狗,肯定会将狗训练一段时间后牵到市场上出售。于是,这段时间以来,每逢周末王先生都会开车过来转悠。 昨天上午,王先生在市场上一眼就认出了自己驯养过的“黑仔”。他没有马上声张自己就是狗的主人。“我先问了一些问题,对方说狗有9个月大,卖1.8万元。我一听就知道跟事实不符,‘黑仔’明明已经有3岁了。然后我对‘黑仔’发出指令,它很听话,让它趴它就趴,让它蹲它就蹲。这一来,我就更加肯定了!”王先生还说,他能找到生下“黑仔”的母狗做鉴定,还可以提供与“黑仔”合影的照片,以证明这狗是他的。 在苏孟派出所,牵狗来出售的钱女士说,她不是不承认这狗是王先生的,但她是花了3500元钱买来这条狗,几个月下来,每天一脸盆一脸盆地喂养,加上感情的付出,自己的损失谁来赔?钱女士说,她也不要王先生赔偿自己全部的损失,但至少要给自己2000元。 派出所俞警官说,这类纠纷不像汽车、摩托车购赃问题,后者明知道是赃物还收购,不仅拿不到失主的补偿,而且还触犯了法律,要负刑事责任。类似王先生和钱女士之间的纠纷,派出所倾向于让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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