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世界日报,联邦政府去年5月公布的信用卡新规定,将在下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项旨在保护消费者的新规定,要求信用卡发行公司简化月度帐单,和明确告诉持卡者拖欠卡债将要蒙受的经济代价。
为了减轻加拿大消费者的负担,新政策还规定以信用卡购物后,付帐宽限期至少21天。在月结单中,信用卡公司又必须用专门的一栏显示卡债利率和以信用卡取现金的利率。帐单上还要显示信用卡的年费。
更特别的是,新政策规定信用卡帐单必须说明,如果持卡者只支付最低付款额(minimum payment)会有什麼后果。比如,到期须支付的欠款额为500元,最低付款额为15元,在卡债利率19.5釐情形下,那麼帐单就应该向持卡者说明,如果选择支付最低付款额,持卡者要支付十年五个月,总共付出938.55元,才能偿清本金加利息。
消费者信用专家桑切斯表示,在同样的情形下,如果欠下卡债者每月多付5元,使每月还款额增加到20元,那麼只要两年八个月,总共付出640元就可以连本带利全部偿清。
据明报,9月1日将会实施多项信用卡新措施,帮助消费者明白卡债的负担,如每月的帐单必须列明,只缴最低付款额,何时始能偿清卡债及实际付款总额。
大约30%加拿大人,每个月都拖欠信用卡债项,新措施旨在揭露真正的借贷成本。例如,一张新帐单欠款500元,利率19.5%,帐单将必须列出,假如每月只缴付15元的最低付款额,完全还清债务需要10年又5个月。如此,总成本将高达938.55元,是原来消费额的将近2倍。
整合信贷 (Consolidated Credit)的施瓦茨(Jeff Schwartz)指出,最低付款额只要提高小小,即可节省多多。他告诉CTV电视台的《加拿大早晨》(Canada AM):「假如你调整每月付款,只增多一杯浓咖啡的价钱,就可急剧改变还清卡债的时间与实付的总额。」
以同一个例子来说,在15元的最低付款额每月增加5元,意味覑只需2年8个月即可还清卡债,而且总付款额只要640元。其他新措施,包括任何新收费或利率调升,信用卡公司需给予90天通知期。此外,提高信贷限额需获信用卡持有人同意。
施瓦茨表示,这些新措施「向前迈进一大步,教育消费者他们应付的责任」。财政部长费拉逖(Jim Flaherty)今年4月宣布新措施,要求借贷及信用卡公司接受这些自愿的改变,否则要面对新的法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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