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深圳市公明出租屋管理所(也就是租赁所)有一段时间了,刚进来的时候老同事就跟我说这里黑幕很多的,想它加工资就别想,越是加工资你的工资反而越是少!刚开始我不知,慢慢的才知道管理员里有句工资流行语:拆东墙补西墙!为什么呢?因为我们的工资分两大部分:一是基本工资,二是绩效工资。基本工资是按照政府要求进行的,所以上面领导对这部分是不敢动手。而绩效就不一样了,是按本人管理多少人口数和户数进行的。
根据老同事说2005年的时候一个人口数和一户各是0、8元,按照当年算,管理员平均管理700人和400户,共880绩效工资。加上当年基本工资700,一共是1580元。而2007年的时候,基本工资提高到900元,按理说管理员工资应该平均是1780元,可是上头把绩效工资的人数和户数各降低到0、5元,这样管理员绩效工资就减至到550元,总工资共1450元,跟应该得到的1780元少330元,比加工资前还少130元。这是在加工资吗?明显是减工资!那上面拨来加工资款哪里去了?同样,按这两年算公明大概有1000名管理员(还不包括后勤人员),单纯从一次加工资,上面就贪污或挪用792万,还不包括其他奖金和补贴呢!
就从今年深圳7月份开始又加工资,在深圳打工的人都知道基本工资提高到1100元。可是深圳公明出租屋管理所不但还用拆东墙补西墙老办法,并且认为是反正没有人管一样,基本工资根本不加!还是以前的900元,而绩效呢?人口数和户数平均减到0、4元。按这样算,管理员工资平均减少了110元,比政策性加工资又少了330元!上头一个月又多贪污或挪用33万元!以2005年加工资起算,现在一个月多贪污或挪用66万元!这每个月66万元贪污或挪用还要持续多久呢?
同样,深圳的高温补贴政策是室外150元,室内100元,补6个月,在深圳打工的都知道。就算我们是室内100元,发给我们20元(是以凉茶费形式发的),每人每月就少发80元,按这样已经五年算,至今单纯高温补贴就贪污或挪用240万!(以前有一个人提意见到深圳市政府,高温补贴依然没有加外,把那同事也辞退了!)这里还有一个怪事,工资不加外反而惩罚条例越离谱!而且只有惩没有奖!最近领导们又在蕴酿把漏注销一人由原来50元提高到100元,我说单是这些年惩罚管理,从管理员扣出的工资(平均每人每月30元算)至少有360万哪里去了?
不说了,反正上面贪或挪用是有目共睹的,依个人保守计算,这些年来公明出租屋管理所上面领导共贪污或挪用5180万左右(包括奖金以500元算,其实是8000元的,而发给我们达到合格率况且不准通报才有1500元)!不保守的算的话应该多达8180万元。那么多?为什么所里领导一直得逞呢?根据几个老同事以前见识知道原来是有反应过到市办,可反应那人早早被知道,就直接辞退该人了!而且,领导还直接下狠话:有意见你们可以走!后面谁都不敢乱提,只有在自己一肚子的报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