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女士和李先生是在2004年年初结婚的。为了能够结婚,两人贷款在北京买了一套住房,住房的首付款是由李先生支付的,装修和家具的费用则由刘女士承担。两人在婚前作了“婚前财产约定”:双方在结婚前各自拥有的财产,在婚后继续归各自所有;婚后理财采用AA制,由李先生负责偿还每月的房贷,刘女士负担家庭的日常生活费用;如果离婚,房产各分得1/2。
婚后的第一年,两人相安无事,你花你的钱,我买我的衣服,互不干涉,两人都觉得这种状况挺好。不过2005年春节过后,情况却发生了变化。李先生由于工作表现出色,被公司提升为部门经理,收入大幅增加,夫妻二人原本“旗鼓相当”的收入格局被打破。李先生的消费水平随着职位的升迁而有所上升,穿的衣服、用的商品档次都有了明显提高(有些费用,公司可以报销)。但是,每次李先生和刘女士逛超市,他依旧是背着手,心安理得地看着刘女士付账。刘女士看在眼里,气在心里,可嘴上却什么也不能说,因为李先生的行为并没有违反“婚前财产约定”,但是夫妻间的关系开始有了微妙变化。
2005年夏天,刘女士的一个中学同学从外地来北京出差,提出要看看刘女士。刘女士很高兴,跟李先生说要请她的同学吃饭,李先生也表示赞同。请客的那天,李先生倒很热情,又是点菜,又是倒酒,最后还主动付了账。刘女士觉得在同学面前很有面子,非常高兴。可是一到家,李先生就递给刘女士一张发票,提出让刘女士还给他刚才所付的餐费。刘女士非常气愤地说:“难道一顿饭也要分得那么清楚吗?”李先生说:“我们婚前可是说好了的。”刘女士非常无奈地将餐费交给李先生。当晚,两人大吵一架,吵架的主题是:你究竟还爱不爱我?
无独有偶。过了一个月,李先生接到舅舅的一个电话,舅舅要盖房,钱不够,想跟李先生借点儿钱。李先生在电话里爽快地答应借给舅舅1万元,并说还不还没关系。在旁边的刘女士一听就急了,说:“你对别人倒是大方,一给就是1万元,可是请我同学吃顿饭都向我要钱,我过生日你都不送我礼物,在你心里我还不如外人。”李先生依旧回答:“我们是AA制,我有支配自己金钱的自由。”至此,两人之间开始了漫长的冷战,家里也失去了欢乐。
最让刘女士寒心的是:2005年年底,刘女士的母亲在家突发脑溢血,住进了医院的重症监护室。刘女士和李先生火速赶回老家,医生说刘女士的母亲随时可能猝死,如果注射一种进口针剂,可以暂时保住性命,但可能成为植物人。这时的刘女士非常需要李先生的支持。可是,李先生竟然跟她说:“一针要2000多元钱呢,要是妈成了植物人,以后开销更大,你可要想清楚,药费可都是咱俩的血汗钱,要是都投在这上面,以后咱们还怎么养孩子啊!”听了李先生的话,刘女士的心凉到了极点,她觉得丈夫如此绝情,就连普通朋友都不如。几个月后,刘女士向李先生提出了离婚。
有关统计表明,AA制婚姻的离婚率大大高于传统婚姻。其中原因很简单,婚姻是两个人的结合,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双方财产的结合,而AA制是财产上的“同居”关系,与财产的结合完全不是一码事。AA制婚姻追求的是平均和平等,但平均和平等的基础是实力和背景相当,其中包括:双方收入相当、家庭背景相当、工作稳定性相当、能够共同发展(升职和加薪)、分担的家务相当等。一旦某种“相当”变为“不相当”,这种平衡就会被打破,此后婚姻关系也会随之被打破。很多AA制婚姻都由于夫妻中一方婚后收入减少、生育子女、赡养老人、失业等原因,最终导致婚姻面临破裂的边缘。此外,AA制婚姻对孩子的成长也会造成不良影响。因此,我认为婚姻AA制实际上是婚姻的陷阱。
——摘自《做有钱的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