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浏览了国内网站,发现“四川九寨沟地震”和“吴京的《战狼2》”是当下最热的两件事,灾区的实时情况一直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而《战狼2》则因制作精良、燃起国人的民族自豪感和国家荣誉感持续受到民众追捧,目前影片的总票房已超过39亿元,并且还在持续增长中…身为本片导演、主演兼出品人的吴京自然是最大受益者,绝对实打实的名利双收!
《战狼2》大卖 吴导被逼捐 拿这两大热点事件比较来看,有哪些区别和联系?一个急需用钱,一个光速挣钱,而且吴京也心系灾区人民。地震发生后,他发了一条“祈祷震区平安!的微博。
令人想不到的是,这条微博发出后,竟然有网友以《战狼2》票房大卖为由“逼”吴京为地震灾区捐款。
吴京对此没有回应,但其实人家已经默默捐了100万!
而且这还不是人家第一次为灾区人民献爱心,关键是人家既出钱又出力。在此前的汶川地震和雅安地震的抗震救灾行动中都找到吴京的身影,当时吴京曾跟武警官兵一起抗包救灾、搬运物资,还为雅安地震捐了20万。
所以,那些“逼捐”的人可以把嘴闭上了!更何况,《战狼2》的票房虽高,但也不是全进了吴京一个人的腰包,这么多参与制作的公司都是要分工钱的。谁的钱不是辛辛苦苦挣的呢?
“逼捐”现象何时休?
对于类似的“逼捐”现象,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在灾难事故面前,许多企业大佬和明星都遭遇过“逼捐”。不捐款会遭骂,捐了款又会遭对比,让明星大佬们无所适从。 慈善事业本是基于道德愿望的事业,我们没有权力要求一个人一定要从事慈善事业,即便这个人很有钱。何况《慈善法》也明确了“开展慈善活动,应当遵循合法、自愿、诚信、非营利的原则”。 捐款从来不应该有多少一说,它代表的是一份心意。“逼捐”和“比捐”会给名人、企业参与慈善公益带来负面影响,这样不但影响到他们捐款的积极性,也会降低民众愿意帮助受灾者的动力。 社会难免有贫富差距,而慈善是最有效的润滑剂。公众应该期待的是正确的慈善文化和良性的慈善生态,让慈善成为事业,成为文化,所以请避免“逼捐”。 近年来,“诺而不捐”事件频频发生。很多明星和企业在高举大额捐赠牌赢得市场宣传效果后,又借口收入或效益不好而撤销捐赠或拒绝兑现。这不仅失了民心,在有些情况下还违法。 《慈善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捐赠人应当按照捐赠协议履行捐赠义务。捐赠人违反捐赠协议逾期未交付捐赠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慈善组织或者其他接受捐赠的人可以要求交付;捐赠人拒不交付的,慈善组织和其他接受捐赠的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提起诉讼: (一)捐赠人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公开承诺捐赠的; (二)捐赠财产用于本法第三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慈善活动,并签订书面捐赠协议的。 在此,笔者奉劝那些“诺而不捐”的明星或企业家们,在公开场合少说些“豪言壮语”,踏踏实实为民众办些实事,吴京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人品过硬,《战狼2》没理由不热! (文字与图片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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