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籠罩著香港的一片混亂中,是時候要說一句公道話,讓暈頭轉向的人們重新回想下一些關於民主的真諦和香港的特殊情況。
1、香港,或者說兩周前的香港,是亞洲地區最有活力的、最自由、最寬容、民族多元性和文化多樣性最強的一個社區。她擁有獨立的司法系統、良好的法治秩序、自由的新聞媒體,對人們的意願表達和宗教信仰不設限制,是別的地區爭相效仿的模範。儘管香港的政治體系還不算很成熟,但實際上她一直享受著民主社會所帶來的各種優勢。為什麼呢?要知道,香港15年前才開始走上通往民主的道路,而希臘人在2500年前已經首先對民主思想進行了試驗,連“年輕的”美國民主也已經跨越了260多年的風雨。
2、民主指的是,在政府的管理下,所有夠資格的公民都能平等地參與其法律提案、修訂和制定等過程,一種方式是直接參與(例如通過全民公投),另一種方式是通過選舉出來的代表進行間接參與,後者更為常見。為了適應各個社會所處的特定環境,民主政府進化出了很多種形式,不過法律平等、自由和法治從古至今一直被視為民主制度最重要的特徵。香港就很好地體現了這三點特徵。
選舉體系只是構建公民政治參與的一種方式。有人說如果不能直接選舉地區或政府的領導人就等於不民主,這是不對的。絕大部分的歐洲國家都沒有直接選舉的地區或國家領導人,它們的民主體系並非沿襲其他國家,而是自成一體。事實上,只有極少數的民主國家會採用直接選舉的方式來選舉領導人。
民主的要旨在於使政府的立法與執法這兩大分支能相互制衡,而不是在於直接選舉還是間接選舉執法領域的領導人。民主是耐心探索如何達成雙方的妥協。
這就是香港學生被占中的領導者誤導的地方,他們誤認為不能無條件地直選行政長官就等於沒有真正的民主。
3、香港不是一個獨立的國家。她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她有一套小憲法(《基本法》)以及許多民主體系才有的特質,她有獨立的司法體系,其政府的立法和執法部門也劃分得很明晰。其政府首領,即行政長官擁有雙重角色:他是香港的行政長官,但他也體現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人民代表大會所賦予他的國家主權的特徵。說中國在香港行政長官選舉中沒有話語權,就等於否認中國對香港行使國家主權的權力。這毫無疑問是非常荒謬的,中國當然不可能接受這一點。
如果香港的民主自由在兩周前曾受到威脅,我們肯定會知曉這一點。占中行動根本不是一場和平活動。它旨在使香港陷入停滯狀態。試想,如果紐約或倫敦陷入完全癱瘓狀態超過一周,美國政府和英國政府會有怎樣的反應?筆者在學生時期曾經歷過1968年的法國五月風暴,在1973至1974年於美國費城還經歷了反對越戰的抗議,所以筆者知道外國當局會有怎樣的反應。而香港當局和北京當局到目前為止的行動都是非常克制的。這種克制應繼續保持下去。
4、關於改革選舉方式的討論必須在合適的環境下平穩地進行,這絕不是在大街上可以解決的事情。這個過程需要很多的時間、巨大的耐心以及高超的政治藝術。抗議的學生已經使得他們的意見為全世界所知曉。真正的考驗現在才開始。他們能否成熟地以和平的方式結束他們的抗議活動?他們又怎麼能繼續否定香港工人階級受憲法保護的出行自由權利和為了養家糊口所必須的工作權利呢?過去有一位法國聯盟的領袖曾說過:“開始一場罷課/罷工很簡單,但要明智地把握停止罷課/罷工的時機則很難。”香港的學生領袖是否能夠應對這個考驗,讓我們拭目以待。
要是他們無法把握好停止的時機,以後大多數的香港人就會在民主和混亂之間劃上等號。我們不應該任其發生,我們應該全員參與,以重建對香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未來的信心。(作者是法國總商會前任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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