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厦门远华走私案涉嫌主犯赖昌星今天向《环球华报》记者证实,他已经在加拿大找到第一份工作,从4月1日起获聘为温哥华一家地产发展公司的顾问。
老板为大陆移民 不愿出风头
近日,有当地华文媒体报道指赖昌星已经找到工作。今天(17日),当本报记者向赖昌星本人求证时,他表示原不想对外透露自己找到工作一事,但昨天在一位电台记者多次追问之下,他才透露已经找到工作。
“我不能说假话,这位记者多次问我是否已经找到工作,我只能说:是。”赖昌星表示,“我只是打工的,没有什么了不起,所以根本不想对外说。”
赖昌星对本报记者说,其实他是在上两个月已经落实了这份工作,4月1日起开始上班。由于害怕别人指他高调,所以一直没有对外透露。“如果我高调,上两个月早已经说了。”赖昌星说。
“另一个原因是雇用我的老板不想出风头,也不希望媒体追访。”赖昌星透露,这位聘请他的华裔老板年幼时候便从中国大陆移民加拿大了,平时很少在公众场合露面,他也不希望媒体影响他的生活。
赖昌星(右)日前接受《环球华报》记者(左)的专访。
工资“还可以” 负责找地皮
据赖昌星透露,他在加拿大的第一份工作,是担任一家地产发展公司的顾问,是一份全职的工作,领取基本工资,当记者问他薪酬如何时,赖昌星说,“这是秘密,不能透露。”不过,他补充说,“工资收入还可以。”
赖昌星说,他的主要任务是帮老板寻找合适的地产发展项目,并为老板出出主意和做做参谋。“如果老板看中了项目,搞成赚钱后,还会给我‘红包’。”
他还提到,目前他已经看了好几块地皮,但都不是很理想,一旦有好的发展项目,会立刻推荐给老板。
记者问他会不会与这位华裔老板共同合作一些地产项目,赖昌星说,“我只是打工的,现在没有能力进行合作。”
老板怕惹事 赖昌星揾工不易
赖昌星说,其实他在今年1月获得工作许可之后便开始找工作,但由于目前的经济环境不好,加上自己不懂英文,可以选择工作不多,所以,“我很难找工作。”他说,尤其是许多老板都害怕聘请他以后会招来麻烦,令他花了几个月才找到这份工作。
赖昌星透露,在这几个月当中,也有好几家公司找过他,表示有兴趣请他,其中有地产公司,也有矿业公司。问到为什么选择目前这家公司,赖昌星说是因为觉得这家公司比较适合自己,“首先,老板是大陆来的,语言相同,容易沟通;另外,这份工作比较自由、轻松,很适合我。”他说,工作是顾问性质,所以没有固定上班时间,也不需要坐班。
看好房地产 现在是时候入市
记者问及,目前大温地区房地产市道不景,为什么还要进入地产这一行呢?“我原来做过房地产,对这一行比较熟悉,加上这一行对语言要求不高,”赖昌星说,“市道不景,对于地产发展商来说反而是一个机会,”他说,发展商可以趁低收购和储备一些有发展潜质的地皮,利用人工成本相对较低的时期投入建设,“ 到房子建好时,经济可能已经复苏了。”
他又说,现在房地产看似不景气,买房买地的人较少,是因为他们都在观望,希望能再低一点,大家都想省钱而已,并非买不起房地产。
赖昌星还提到,在他眼中,经济没有景气不景气问题。所谓的影响,全都是大家传来传去的结果。
他举股市为例说:“大家都说好,股票就升,地产界也是如此。价格上升的时候,发展商有机会;下的时候,买房买地的人就有机会。上几年,下几年,有的时候你赢,有的时候我赢,就是这样啰!”
已成加国纳税人 望自己做生意
由于赖昌星的这份工作是全职工作,雇主会每月向政府缴纳税款。“我现在是加拿大的纳税人了,”不过,赖昌星说,“这一点税很少,我希望自己日后有能力将生意做大一些,多做些事,给政府的税款自己也会更多了。”
赖昌星向记者透露,他一直希望日后有能力时,自己可以做些生意,“我相信会有这么一天的。”
年初获发工作许可 中方表不满
今年1月22日,加拿大移民部为非法逗留在加拿大长达近10年的赖昌星签发工作准证(Work Permit),允许其在加拿大工作。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姜瑜曾两次指出,加方此举已引起中国民众的强烈不满,中方对加方的决定表示严重关切。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对加拿大给予赖昌星工作许可表示不满。
姜瑜指出,加方曾多次向中方表示,加拿大不是犯罪分子的“避风港”,加方遣返赖昌星的立场是明确的。但加方的所做所为与加方表明的态度大相径庭。加方此举已引起中国民众的强烈不满。我们对加方的决定表示严重关切。
这位发言人强调,中国政府关于遣返赖昌星回中国接受法律审判的立场是坚定的和一贯的。中方希望加拿大政府从两国关系大局考虑,尽快向中方通报有关情况,尽快完成遣返前风险评估程序并将赖昌星遣返回中国。
事件回顾:
1999年,赖昌星全家逃往加拿大,后被加政府软禁在温哥华住宅中。
2005年8月,加拿大最高法院拒绝赖昌星及其家属的难民身份申请。
2006年5月18日,加拿大边境服务局宣佈移民部完成对赖遣返前风险评估,决定启动遣返程序。赖昌星随后向联邦法庭提出延缓遣返上诉,並要求对遣返前风险评估进行司法复核。
2007年4月5日,加拿大联邦法院对赖昌星案做出判决,宣佈此前移民部对其全家发出的遣返令无效,接受赖昌星提出对遣返前风险评估进行司法复核的申请。
2007年4月19日,加拿大移民暨难民局取消对赖昌星的宵禁令。
2007年11月20日,加拿大联邦法院开庭申理移民部要求恢复赖昌星的宵禁规定一案。
2007年11月28日,加拿大联邦法庭法官哈林顿(Sean Harrington)判决继续取消对赖昌星的宵禁令。
2009年1月22日,加拿大移民部批准赖昌星的工作准证申请,允许其在加拿大工作。
2009年4月1日,赖昌星在加拿大找到第一份工作,被温哥华一家华裔经营的地产发展公司聘请为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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