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美国联邦司法部在其一项新的政策备忘录中说,司法当局将不会对允许使用医用大麻的州中的吸食大麻者或他们的供应者进行起诉。
据美联社报道,在这一3页纸的备忘录中提到,对那些严格遵守州法律来使用和供给医用大麻者,联邦检察官将不会逮捕他们。
但是该部门所发表的方针中明确指出,联邦执法人员会对那些逾越州府法规来派送大麻或是利用医用大麻做为幌子从事其它犯罪勾当者给予惩罚。
这项新的政策是一个明显背离布什政府时代有关政策的举措。布什政府曾经坚持说,无论各州的法律条款如何,联邦执法当局将会按照联邦反大麻法律来追究违反联邦法的人。
司法部长霍尔德(Attorney General Eric Holder)在一份声明中说,用联邦资源来起诉患有严重疾病的患者或是照顾他们的人并非联邦司法部门的首要事务,只要这些人的行为严格遵守所在州的有关医用大麻的法律…
根据联邦政府的统计,美国有14个州允许使用以医疗为目的的大麻。
这些州为:阿拉斯加州、加利福尼亚州、科罗拉多州、夏威夷州、缅因州、马里兰州、密歇根州、蒙大拿州、内华达州、新墨西哥州、俄勒冈州、罗德岛州、佛蒙特州及华盛顿州。
在这些州中,加州有点特别,因为该州存在着分布广泛的大麻分发所,那里所进行的是出售大麻的生意,他们甚至还对他们的服务进行广告宣传。
该备忘录已于周一送至上述14州的联邦检察官以及FBI和药物管理局的高层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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