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快到考试时节了,突然就想起了这么个旧话题来,不过考试年年有,所以话题也可年年翻。
2008年6月,武昌某高校独立学院大二女生张莹等3女生抄了一些复习资料贴在裙底大腿上,还没来得及抄就被老师发现了,女监考老师当着全体考生和另一个男监考老师的面,掀开她们的裙子,监考老师还从另一名女生的胸罩里拿出了作弊的资料。”
老师抓作弊,当然是理所应该,不抓倒是不对的了。只是女生的人身权利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虽然女生利用自己身体敏感部位作弊的行为是不对的,也是自尊的,但是这并不剥夺她人身权利。
伸到女生裙底抓作弊该是不该呢?
或许这不仅仅是一个抓作弊的问题,很多的社会问题在中国社会的发展中都存在这种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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