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我跟前妻(她是美国公民)结婚后,申请了绿卡,那时拿了临时绿卡,结婚2年后申请无条件绿卡,但是无条件绿卡一直没有发下来,前年我和前妻离婚了(没孩子),跟我现在的老婆结婚了,并且有了孩子(我现在的老婆有无条件绿卡,但还没考公民,三年后才能考公民,孩子出生时已经加入美国公民)。
近日移民局突然寄信通知我去面谈,信上说是关于“临时绿卡转无条件绿卡”的面谈,并且要带一些婚姻证明材料,但是我已经跟前妻离婚,根本无法提供那些证明材料。我想取消这个case,用现在的婚姻重新申请,但是又怕一旦取消这个case就会被驱逐出境。恳请知情人看看,后面怎么办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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