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皇后區長島市、身有遞解令的王姓父子二人於24日被美國移民及海關執法局(ICE)逮捕,但王先生的女兒和媳婦表示,ICE在逮捕時並沒有事先表明身分,讓他們誤解對方為交通警察。目前代理此案的律師王君宇準備以逮捕程序不合法控告ICE,希望將王姓父子保釋出來。
王先生的女兒表示,61歲的父親和33歲的哥哥在逮捕後,透過電話告訴她案發經過。她表示24日8時多,哥哥和嫂子送兩個孩子上學,之後嫂子前去上班。開車的哥哥突然被看著像便衣警察的兩人攔下,問其是否有車禍肇事後逃逸,以及車子是不是自己的。哥哥回答沒有肇事逃逸,車子是父親的。對方又問其父在哪上班和電話,並要求其兄帶著他們去找父親,並將其帶上手銬逮捕。而到達其父工作地方後,由於是木工的父親當時不在公司,對方便轉告工作人員他們在進行交通事故調查,請他們轉告其父親返回後攜帶身分證件到轄區108分局保釋兒子。而在一個多小時後其父到警局,卻在門口被ICE執法人員當場逮捕。
女兒王小姐表示,早在今年9月9日一早,就曾有便衣警察到家中問他們認不認識一位女生,因為該女生報住地址是在他們家,家人表示沒有,警察便提出要進行搜查,但因沒有搜查令最後只好作罷。王小姐還指出,父親來美19年,哥哥2000年來美,全家人目前都身有遞解令,而在兩人逮捕後,她和嫂子也不敢回家。
而根據王君宇提供的父子二人筆錄,父親表示當早曾接到一通未知號碼電話,對方講國語,問他是否有一輛藍色車子,並讓他出來一下,但他拒絕。後聽人說因交通調查,兒子被逮捕了,擔心的他便前去分局想領人。而兒子則在筆供中指出,當時他被兩人攔下時,對方都沒有出示身分證明,後在他要求下,其中一人才給他看一下。
對於兩人被逮捕的經過,王君宇指出ICE在逮捕人時,應出示證件或是持有搜查令,這種以交通事故方式逮捕人的程序是非法的,並提醒遇到類似的情況,如果對方不出示證件,當事人有權拒絕回答或是要求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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